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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法依规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自2018年10月底至12月下旬,组织开展了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按照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2018年建筑工程执法工作要点》(青建管执字〔2018〕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青建管执字〔2018〕11号)确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市内三区和崂山、平度、西海岸新区等9个区市84个工程项目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在建建筑工程、非住宅房屋再装修工程及相关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通过暗访、巡查、随机抽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查资料、看现场、提问、核查等方式查漏洞、找隐患,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6余条,发现问题和隐患113项。检查中,检查组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等规定,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扣分处理,共计扣分361分,现场下达了“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扣分单”;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了《执法建议书》,责成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区市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绝大多数企业在项目管理方面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有力推进了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市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真抓实干,积极推动“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法定建设程序和“两个规范”的监管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和执法责任目标,通过依托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立健全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强化了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实施“互动补位式”监管模式,及时发现问题,主动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的整体平稳向好。

  (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等单位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不断优化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将管理重点从现场实体防控和查找纠正现场隐患向企业质量安全行为管理和发现解决管控机制漏洞延伸,保持了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绝大多数企业和项目部认真开展自查、互查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了整改实效。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两个分包”、强化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强化工程项目日常管理等方面,一些企业和项目部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手续完备、人员在位履职好、现场管理规范的20个施工、监理单位给予考核加分奖励(详见附件)。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三进”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教育“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工作的全面落实。在组织实施“三进”活动中,许多单位、项目部结合行业特点和建筑工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企业、项目、工地法治文化和和谐文化建设,贯穿于企业日常管理和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注重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实施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宣传教育,初步实现了普法与法治宣传网格化、全覆盖,促进了“三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项目日常管理不到位情况依然存在。个别工程项目不按标准和规范足额配备管理人员;备案人员与现场实际在场人员不符;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率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的李沧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I-1地块12、13号楼项目,项目经理无故不在岗,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无普法资料,备查资料内容不全。中筑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包的万科未来城B2地块2.2期项目,现场无管理人员,无分包队伍审核资料,管理资料混乱。

  (二)个别施工、监理单位对分包队伍审核不认真,把关不严格。青岛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青岛市城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李沧区瑞丰气体孵化园项目,现场资料混乱,总包单位无人员资料,无分包队伍审核资料。山东昌隆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平度万科城1.2期D 区写字楼项目资料收集不完整,整理不及时,分类不严谨,审查把关不严。

  (三)部分建设开发、施工和监理单位对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传达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差。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包的的大枣园、南岭社区旧村改造C-03-01、

  C-03-09地块项目不按规定要求组织自查和整改,现场提供不出完整的日常管理资料;中建六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新土木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青岛胶州南关建安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不按规定安排自查、不上报自查情况等问题。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巩固检查成果。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下半年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逐一进行梳理,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整改,不断巩固检查成果,确保整改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整合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把行政处罚与考核管理有机结合,确保考核体系运转顺畅,始终保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和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体系监督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推行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不断优化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制,把上级部署、要求和质量安全体系各项措施落实到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在职在位并尽职尽责。

  (三)大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内容要全,覆盖面要广,要贴近行业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积极推进“进企业、进项目、进现场”活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社会和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建筑产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附件:给予通报表扬的项目、单位名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

               给予通报表扬的项目、单位名单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1.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青岛国际院士产业核心区先导区生物医药区A-11#楼)

2.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万科未来城B3.3期项目)

3.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南下庄社区村庄搬迁改造项目)

4.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博悦兰庭幼儿园项目)

5.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青岛中学人才公寓、胶州天街一期项目)

6.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烹饪实训楼)

7.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刘家下河商品房幼儿园项目)

8.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长沙路46号人才公寓)

9.青岛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嘉陵江路第三小学项目)

10.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市南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11.青岛建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金沙生活广场商住房7、8号楼项目)

12.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保利长沙路2.1期、旭辉银盛泰正阳府项目)

13.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1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公司(工程项目:青岛港安置楼项目)

1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青岛市平度中心医院一期项目)

二、监理企业

1.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博悦兰庭幼儿园项目)

2.青岛商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3.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万科未来城春江郦城项目)

4.青岛华鹏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绿城理想之城A-2-13项目)

5.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南下庄社区村庄搬迁改造项目)

 

 
  
  

点击次数: 1452   更新时间:2018/12/2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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